捷汇锐首页logo
出口报关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拖车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进口报关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物流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新闻
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

    0755-88859986

  • 企业邮箱

    sales1@szjhr.cn

  • [空运知识]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五)
    发布者:捷汇锐进出口公司
    第二十一条 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 [空运知识]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四)
    发布者:捷汇锐进出口公司
    第四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十九条 从承运货物时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
  • [空运知识]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三)
    发布者:捷汇锐进出口公司
    第十二条 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 [空运知识]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二)
    发布者:捷汇锐进出口公司
    第五条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
  • [空运知识]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一)
    发布者:捷汇锐进出口公司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航空运输承运人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共计 671页/第13页

首页 | 关于捷汇锐 |  联系捷汇锐 | 网站地图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3057959号
CopyRight © 2013 JIFFY COMPANY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捷汇锐进出口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86 755 8885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