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导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2月15日起,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此次关税调整涉及的产品为: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2月15日起,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
深圳市捷汇锐进出口有限公司http://www.szjhr.cn
导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2月15日起,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此次关税调整涉及的产品为: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日发布通知,自2008年2月15日起,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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