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汇锐首页logo
出口报关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拖车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进口报关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物流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行业知识
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

    0755-88859986

  • 企业邮箱

    sales1@szjhr.cn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的填写指南(一)

导读: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代码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填制的《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应选择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代码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填制的《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应选择填报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货物的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按《加工贸易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外商投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深圳市捷汇锐进出口有限公司http://www.szjhr.cn

首页 | 关于捷汇锐 |  联系捷汇锐 | 网站地图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3057959号
CopyRight © 2013 JIFFY COMPANY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捷汇锐进出口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86 755 8885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