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一)
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 一、适用范围: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审其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 二、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核、批准、发证。各地质检机构负责受理工作。 三、程序:申请——受理——审查 / 检验——总局审核并许可合格,10个工作日内签发《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1、提交单据: (必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外文 翻译 成中文) a、《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b、标签设计说明及适合使用的证明材料 (前述无) c、标签标示内容的说明材料 d、生产国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 或原产地证明 e、经销商 / 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f、原产地证明材料 (带“纯天然”、“告***”“低***”字样,涉及年份、酒龄、荣誉证书) g、实验证明材料 (带特殊功效)导读: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 一、适用范围: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审其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二、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核、批准、发证。各地质检机构负责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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