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一)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1号关于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告部分商品名称和编码进行调整的公告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3年 第72号 根据我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承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发布2004年《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含《配额产品目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2年第61号公告同时废止。 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配额产品目录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1 87021092 20座及以上至29座的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车导读: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1号关于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告部分商品名称和编码进行调整的公告调整
深圳市捷汇锐进出口有限公司http://www.szjhr.cn